承诺制办证 当场可领证
“申请人承诺制”大大缩减《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长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陆佩仪报道:记者昨日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尽管目前已经对小餐饮经营者实施“申请人承诺制”,大大缩减《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长,但由于对制度的不熟悉,采取该办证方式的经营者却寥寥无几。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自今年9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实施《小餐饮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提高审批效率、强化食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小餐饮经营者,可通过“申请人承诺制”,在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办法》,申请人在知晓申报条件和标准后,承诺该申请事项所涉及的须现场检查的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出“违者愿罚”的具体承诺,审批部门只需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条件的,即可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取申请人承诺制办证的,上交的材料有所减少,办证时间也大大缩短。”区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科科长刘志伟,按旧的流程申请材料需要提交11项申请材料,而“承诺制”的流程只需要提交7项材料。此外,以往小餐饮经营者领证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之内,而选择“申请人承诺制”,则可以当场或在两个工作日之内领证。
尽管如此,根据区市场监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自9月1日以来,高明区对这些小餐饮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共115张,属于申请人承诺制领取的只有3张。
原因在哪里?记者了解到,除了不少申请人表示对该制度不了解外,也有相当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对条例存在顾虑。例如根据“申请人承诺制”,审批发证后,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3个月内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如果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的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的条件不相符,存在虚假承诺的,将会被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三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违约失信行为进行曝光。
“经营者也不需要过度忧虑。”刘志伟表示,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只会对条件没有达标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只要不是虚假承诺我们一些条件,例如餐饮流程、清洁设施等,都可以通过整改来完成。”
据了解,目前高明区在增加“申请人承诺制”模式的同时,仍保留传统审批模式,实行双轨审批,由经营单位自主选择是否采取“申请人承诺制”模式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推行“申请人承诺制”并不意味着减少监管,而是将职能重心从以审批为主转到监督管理,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事中事后监管中去,经营者违反承诺也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