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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bet28365365备用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02 16:00:00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是经佛山市高明区政府批准成立,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办理、联合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相关服务实行集中办公的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完善行政审批与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运行管理原则,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一窗式综合、一体化运作、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总收入1399.8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7%;总支出1316.7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5%。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13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49.81万元,其他收入0.49万元。

  三.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1316.72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支出决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9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02万元,项目支出350.99万元。

  2.支出决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6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2.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2.9%,城乡社区支出占9.24%,住房保障支出占2.59%。

  3.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金额174.07万元,包括佛山市审批服务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高明模块升级配套硬件设备项目、佛山市审批服务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高明模块升级配套软件设备项目。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决算总额119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9万元)。相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增加)了1.69万元,主要原因为:我中心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轻型货车);

  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3.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共对2016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0个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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