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
接上级通知,现将2018年节假日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12月30日-31日)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 、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6月16日-17日)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9月22日-23日)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5日